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

交通車已經開始登記了

97學年第四學期(2009夏季學期) 交通車搭乘需求已經開始登記
1. 請於 4月3 日前郵寄給團隊志工家長總聯絡人 李碧雯 收
地址:260宜蘭市建蘭南路290巷 11弄12 號
2. 登記後若有決定不搭乘等重大變動,務必於4月19日前通知碧雯或宣錦。
3. 依約上學之搭車地點限一處、放學上車地點限學校,請見諒。
4. 倘若於學期中途因故不再搭乘交通車,恕無法退費。
5. 登記亦即授權委任家長會與交通車公司簽約,敬請貴家長確認後要簽名
6.<每週搭乘2天或2天以下者半價收費; 每週搭乘3天或3天以上者全價收費>
7. 特別聲明所有搭乘交通車的成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共同維護大眾權益,並遵守乘車公約(附件),請詳閱且全力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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